救护车要先救谁医疗良知背后有两个尖锐问题
前不久发生了一件事,一位病危男性的家属叫了救护车,车到了,但那是另外病人先叫的,那位病人病情轻,经过病危家属协调,另外那位病人同意病危家属先用车,但救护医生坚持不让,坚持按顺序用车。这期间,病危男性心脏骤停,有好心人帮着做心肺复苏,一个半小时后,另一辆救护车来了,病危男性还是去世了,后来,救护医生被停职了。当然,有人对这个事情的经过有另外看法,我们不做结论,仅仅讨论医疗良知背后的问题。
这里面可能有些伴随着事情存在的事实,比如疫情期间,有限的医疗资源照顾不到每个人的感受;比如病危男性已经抢救的把握了;比如另外病人正身处另一种危险当中;比如谁找的车谁应当优先用;比如出车有规矩,不能随便改,注意是随便地改而不是慎重地改;比如不管病得轻还是重,每个人的生命都同等重要;比如做医生也面临复杂的职场问题,可能有别人没办法明白的压力和焦虑;比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这是有些群体上上下下普遍的心态,而多一事就有多一事的代价,这种代价有可能是有体制性原因的,从外表上看不见的;比如无视公共资源的公共属性,任性调配全看个人喜好,骄纵成性;再比如,不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却混迹在自己的岗位上等等等等,这些都存在可能。
在这个事件里,有人看到了医疗良知没有体现在这辆救护车上,也有人拼命为救护车辩护,说反正救不活两个,怎么做都会有人遭殃,但我相信背后的问题才是尖锐的、实质的,什么问题呢?可能有两个,一,紧急情况该看规则还是看宗旨;二、谁有话语权、话语权怎么用、怎么监管。
先说第一个,当救护车外出救人的规则不适应现场情况的时候,规则解决不好问题的时候,怎么办?找更高一级的东西,也就是为什么要建立规则,比如法律这件事,基础的是法律条文,高级的是法理,法理就是为什么要这么立法,有的法律条文是要求程序上的规范和正义,而立法精神是保护弱势群体,那么当这两个冲突的时候,就该看看是不是真的能保护弱势群体,是不是法律条文制定不完善,而不是仅仅看程序。
年,美国的洛克菲勒基金医院,目标是“建成亚洲最好的医学中心”,在这里确实要感谢洛克菲勒基金会的帮助。美国是西方国家,因为西方国家整体上是有神的信仰的国家,从信仰上说,每个人是不可以胡作非为的,在学习医学之前是要先发誓的,紧急情况要看的宗旨就是这个,救护车不可以背离的东西也是这个——在一切医学行为之前的那个发誓。
这一类的发誓在全球有好多个版本,比如英文版誓言、美国版誓言、经典的希波克拉底誓言、现代版希波克拉底誓言、医学日贝瓦誓言、中国高教司誓言、南丁格尔誓言,我们挑两个来看——医学日贝瓦誓言、中国高教司誓言。注意这不是道德绑架,所谓道德绑架是道德作为一种别的东西从外面挟持,而医学是从一开始就跟道德生长在一起的东西。
看看国际版的医学日内瓦誓言,我们郑重地读一下——
在我被吸收为医学事业中一员时,我严肃地保证奉献于为人类服务。
我对我的老师给予他们应该受到的尊敬和感恩。
我将用我的良心和尊严来行使我的职业。
我的病人的健康将是我首先考虑的。
我将尊重病人交给我的秘密。
我将极尽所能来保持医学职业的荣誉和可贵的传统。
我的同道均是我的兄弟。
我不允许宗教、国籍、派别或社会地位来干扰我的职责和我与病人间的关系。
我对人的生命,从其孕育开始,就保持最高的尊重,即使在威胁下,我绝不将我的医学知识用于违反人道主义规范的事情。
我发自内心和以我的荣誉庄严地作此保证!
在这个誓言里,似乎有在战场上抢救中国伤员的白求恩,有以人道主义为最高标准的所有医生。再郑重地读一下中国高教司版医学生誓言——
健康所系,性命相托。当我步入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,谨庄严宣誓:我志愿献身医学,热爱祖国,忠于人民,恪守医德,尊师守纪,刻苦钻研,孜孜不倦,精益求精,全面发展。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,助健康之完美,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,救死扶伤,不辞艰辛,执着追求,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。
两个誓言不太一样,日内瓦誓言强调不允许用宗教、国籍、派别或社会地位区别对待病人,而后面这个版本更强调祖国和人民。医护问题要多问问内心!一切规则制定出发点应该是宗旨,是最高理想,是为什么要建立这个的初衷,是一个人有资格学习这种知识的那个誓言。当规则难起作用的特定情况出现时该怎么做?答案就在这些宗旨、理想、初衷和誓言里。
第二个问题,谁有话语权、话语权怎么用、怎么监管。显然,在当时的现场,一个病危的人能不能得到有效救治,取决于救护车,取决于救护医生,救护医生有话语权,当然救护医生如果任性不主动作为,背后一定或多或少有体制和行业环境的原因。
那话语权怎么用呢?我想说每一个权力背后都有责任,没责任的人不敢给他/她权力,因为权力在他/她手里一定会成为凶器,话语权一定要给充分认识到自己责任、充分尽责任的人,就该这样用。可谁能做得充分呢?不确定,所以又有个问题叫监管。去世病人的家属认为:这个事件的处理不应该把救护医生停职就结束,还需要有后续,当地和卫健委的管理责任也需要调查,包括是不是对救护人员进行了有效的培训?如果救护医生在事发的时候汇报了中心,中心当时是如何指引的?
如果病危病人有抢救下来的可能,而另一位先叫救护车的病人不危急,也确实同意让车,那么,对救护医生来说就是打一个电话的事,对病人来说却是生死攸关的事。社会在经济利益面前变冷漠的时候,你不要变冷漠,因为你发过誓,背着红十字架,不能不作为,不能无视医学的基础。如果不是这个情况,病危的是没把握救治的老年人,另一位是同样有医疗危险的孕妇,那么确实应该优先考虑孕妇。
但有一种声音这样说“虽然很遗憾,没获得救助死亡很伤心。但是车上已经有患者,你呼喊就丢下车上的患者,那么如果有第三个拦车的呢,你不也要被丢下吗?我是不支持停职处分的。这是舆论绑架,是道德绑架。”
我希望这位能回头好好看看自己的誓言,如果同时发生两件事您就处理不了的话、应付不来的话,您这个做事水平完全不适合拥有权力,完全不适合承担责任,更完全不适合承担他人的生命,看得出您对自己的职业根本不认可,还是从红十字上离开吧,你的誓言绑架了你,你挣脱下去吧,终生别再行医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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